三亚吃海鲜被坑?商家称“服务失误”获消费者理解【9.3】

【人邮出版社《客户关系管理理论与应用(第2版)》第九章第3节扩展案例】

2018年2月18日,一个名叫“茅台冯丽”的网友发帖称,其当日晚上在三亚市友谊路下岗职工海鲜加工广场花费1600元吃海鲜被坑。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知该信息后立即组织天涯区局、东方所联合物价部门赶赴现场调查。   经执法人员调查,网友投诉所称商家实际上是友谊路的三亚川聚园海鲜店。网友投诉上菜时象拔蚌量少的问题,商家反映称系厨师的失误,以为消费者点的象拔蚌为部分生吃、部分煮粥,因此先上一部分。消费者发现问题后与商家服务员反映,服务员从后厨把剩余的象拔蚌全部端给了消费者。执法人员核查商家当晚的监控视频,发现与双方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。商家属于服务失误造成消费者误解,现场调查未证实存在故意短斤缺两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。三亚市工商局东方所执法人员及时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消费者,消费者表示理解。

思考:餐饮企业如何解决服务失误而引起的客户投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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